劉樂明 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在中國,人民當家作主不是空話和口號,而是真正落實到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人民能夠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權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設計和運行,實現了內容廣泛、層次豐富的當家作主,保證了各項決策和各項工作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保證了人民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顯然,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具有現實的民主實踐。具體而言,主要體現在豐富的民主實踐形式、廣泛的民主實踐領域以及系統的民主實踐層次三個層面。
豐富的民主實踐形式
從民主選舉來看,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直接體現。新中國成立以來,人大代表選舉實現從城鄉“同票同權”到強調代表更多來自基層一線。在這一過程中,民眾的民主意識也不斷增強。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先后進行的鄉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中,選民參選率均保持在90%左右。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各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
從代表聯系民眾來看,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制度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屬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各級人大代表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了解和反映群眾訴求。這一制度安排生動體現了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服務和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
從民主決策來看,人大制度實現了票決民主和協商民主的相互促進。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審議事項、決定問題時,實行票決制。另一方面,在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中,法律草案和決定、決議案的審議,以及關于人事安排的決定,都經代表團會議或小組會議討論,然后根據各方面的意見修改議案,再由全體會議實行表決。兩種民主方式的相互促進,進一步彰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
廣泛的民主實踐領域
一是在立法領域,人大制度實現了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的統一。在當代中國,人民是立法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在形式上,立法的每個環節注重傾聽和吸納民意;在內容上,每一項法律制度都能夠維護人民利益。例如,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就先后10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立法領域是人大協商最為充分的領域,也是全過程民主最生動的實踐。
二是在監督領域,人大依法監督“一府一委兩院”。首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一委兩院”執法、監察、司法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得到正確行使并為人民謀幸福。其次,人民通過人大代表座談會、基層群眾座談會、調研視察、網絡調研等形式,積極參與人大監督工作。
三是在重大事項決定領域,人大依照法定職權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是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重要形式。比如,人大的重大事項決定權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就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系統的民主實踐層級
憲法規定,中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國的五級人大構建了系統的民主實踐層級,從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權利具有多層級的實踐載體,避免了民主實踐的真空。
作為中國的基層國家權力機關的縣級人民代表大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基層群眾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重要載體。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專門強調要“適當增加基層人大代表數量”,這有利于代表充分接觸群眾、了解民意,增強基層人大的代表性和參與性。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基層代表如一線工人、農民代表以及專業技術人員都比上一屆有所提高。
此外,在法律立項、法律草案起草以及法律草案公布等各個環節,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自上而下”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基層群眾還“自下而上”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直接參與法律草案的起草到立法后評估等多個環節,極大地豐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
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是黨領導人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根本。我們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責任編輯:郭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