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就業門檻”!代表建議將反就業年齡歧視入法
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話題“建議將禁止就業年齡歧視納入法律”沖上熱搜第一。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在調研中發現,就業市場年齡歧視普遍,特別是35歲限制入職現象嚴重影響了青年人就業,并且還在向更低年齡蔓延,導致人才資源浪費和就業結構性矛盾。
為此,他建議“要廢除35歲就業門檻,創造一個沒有年齡歧視的就業市場。建議修改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將反就業歧視納入其中,給予明確法律規制”。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
鄭功成介紹,從各種招聘信息來看,35歲限制入職現象成為影響青年人就業特別是高學歷年輕人就業的嚴重障礙,有的單位還設置了32歲、30歲、27歲等根據學歷分段限制的條件,年齡成了一個可以任由用人單位隨意設限的指標。
“如在高校招聘教師中,對博士畢業生設定35歲以內的限制性條件幾乎充斥著各個高校與研究機構。”在鄭功成看來,這不僅嚴重違背了公平就業的積極就業政策的取向,更迫使青年人不得不連貫升學,也使一批優秀的青年學子無法找到稱心工作,進而造成人才資源的浪費,加劇就業結構性矛盾。
鄭功成表示,在人均受教育年限持續延長、人均預期壽命持續延長的大背景下,就業領域中的年齡歧視現象的泛濫及其不良效應日益顯性化。35歲限制入職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盡快遏制就業年齡歧視現象持續的勢頭,制定糾正這一嚴重損害高質量就業問題的時間表與路線圖。
為此,鄭功成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盡快清理原有的帶有年齡歧視的政策性文件,制定堅決糾正就業年齡歧視的專項行動方案,爭取用三到五年時間能夠切實樹立反就業年齡歧視的社會氛圍,創造不因年齡影響平等就業、公平就業的政策環境。
同時,國家應當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現象特別是年齡歧視中起帶頭作用,并接受社會監督。
鄭功成還提出,相關主管部門應當開通就業年齡歧視的申訴途徑,接受在就業中受到年齡歧視的勞動者的申訴,并有相應的處理機制。同時,建立就業歧視公益訴訟制度。以此發出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的明確信號。
此外,鄭功成建議,修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將反就業歧視納入其中并對就業歧視現象給予明確、清晰的法律規制。同時,督促各用人單位自查招聘公告及其隨意設置年齡等限制性條件,無正當理由的設限應當及時自行糾正,對不糾正者應當在相關政策上加以懲戒。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張炎良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