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機制讓民企敢貸、銀行敢借
2月17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釋放了促進民營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信號,也表明了對解決民企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系列問題的重視與決心。目前,針對中小民營企業關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各地已開始嘗試多種措施,為中小民企提供穩定有效的信貸供給。
從總體上看,民營企業已經形成相當的規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截至去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已超過5500萬戶,民營企業在企業總量中的占比在92%以上。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民營企業對國家的稅收貢獻超過50%,國內民營企業的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以及對外直接投資均超過60%,高新技術企業占比超過了70%,城鎮就業超過80%,新增就業貢獻率達90%的“56789”重要作用也日漸突出。
為激活民企融資積極性,政府近年來出臺了大量優惠財稅金融政策,有效刺激了小微企業總體融資規模上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日前發布數據顯示,2024年四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用于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81.4萬億元,其中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3.3萬億元,同比增長了14.7%。這充分證明了隨著政策落實,銀行業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持續加強,普惠金融的覆蓋面也進一步擴大。
然而,我們也要看到,不少中小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融資積極性不高。原因主要包括融資渠道有限且單一,主要靠銀行貸款間接融資;民企資產規模小、信用評級低、抗風險能力弱,影響了金融機構的放貸意愿,支持力度不夠;民企自身財務狀況不穩定、缺乏擔保抵押資產等。部分中小民企只得依賴民間借貸,導致融資成本高昂、經營規模難以擴張,融資意愿進一步受到抑制。
因此,如何提高中小民企融資積極性是項亟需破解的重大命題與系統性工程,單靠某一市場主體無法完成,需社會各方共同參與,以機制創新化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中小民企融資注入信心。
首先,應從風險分擔機制入手,解決融資風險問題。這也是提高中小民企與金融機構融資積極性的核心。只有規范落實風險分擔機制,緩解融資主體的后顧之憂,融資積極性才會呈倍數放大之勢。目前,多地已試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級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州(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三級風險分擔組織體系,由各級財政、銀行、擔保機構、保險和券商共同出資,以政府性融資擔保化解和減輕單方風險責任,形成各方共擔風險、共享發展的機制。此外,多地還建立了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不良貸款本金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進一步降低了金融機構的風險壓力。兩種機制共同作用,讓中小民企敢“借”,讓金融機構敢“貸”,才能讓融資鏈條更高效地運作起來。
其次,金融機構應調整傳統經營思路,轉變視角??赏ㄟ^把準民企融資個性化、周期性特點,根據不同客群需求推出差異化的融資產品,如加強科技賦能,開發適合民企信用類融資產品,推廣“信易貸”;推廣供應鏈金融服務,開展訂單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業務。同時,應嘗試將普惠金融服務嵌入電商平臺、供應鏈金融等特定場景,以全面智能化、數字化提升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實現高效融資。
再次,以監管等政策機制改革不斷優化融資環境。一方面,各級政府應繼續出臺更多財稅優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企支持力度,通過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擴大民企在重點領域融資的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另一方面,金融監管部門應考慮持續優化放貸考核機制,完善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和無還本續貸政策,一定程度上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通過注冊制發行股票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長投、長效機制。相應地,作為保險,應發力健全中小微民企的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同時成立民企拖欠清理小組,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中小企業賬款防拖欠機制,凈化民企融資環境,提高中小民企融資意愿。
最后,通過不斷的機制創新與政策落實,民企的信心將得到鼓舞,消除“不如國企”的情緒,積極主動作為,給市場注入持續的活力。在政策的引導與支持下,中小民企應充分利用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加大對技術和產品研發力度,尋找差異化發展策略,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同時,也應注重健全賬款管理制度,避免融資風險,樹立信用意識,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聚集提高融資積極性內生動能。在機制創新、政策協同、環境優化等調整的共同作用下,中小民企的融資積極性和發展信心勢必將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推力,為我國重點領域的突破創新與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作者是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