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緬泰打擊電詐,從清剿轉向治理
針對當前緬甸妙瓦底地區涉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峻形勢,公安部近日持續加強與緬甸、泰國執法部門的執法合作,對妙瓦底地區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開展集中打擊。經三方密切協作、共同努力,打擊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大批緬甸妙瓦底地區的涉詐犯罪嫌疑人落網。2月20日,緬方將向我遣返的首批200名中國籍涉詐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泰國湄索,公安部組織江蘇公安機關民警執行包機押解任務,將相關人員全部押解回國。根據工作安排,預計還將有800余名中國籍涉詐犯罪嫌疑人被陸續押解回國。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成為全球性毒瘤,其跨境性、隱蔽性和產業鏈化的特征對多國社會安全與經濟發展構成嚴峻威脅。詐騙團伙在東南亞多地建立規模化電詐園區,通過虛假投資、冒充公檢法部門等方式實施犯罪,利用暗網、加密貨幣等技術手段轉移資金,形成“信息收集—技術支撐—資金洗白”的犯罪產業鏈,并與人口販賣、毒品走私等犯罪交織,不僅損害有關國家公民的財產權益、生命安全,也對區域安全穩定構成嚴重危害。
此次聯合執法的成功,是中緬泰開展執法合作取得的標志性重大戰果,充分彰顯了三國聯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跨國犯罪、共同維護地區安全穩定的堅定決心,同時也標志著中國、東盟國家在合作打擊電詐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首先,三國高級官員直接參與聯合執法,建立高層協調與聯合行動機制,并開展一系列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困外籍人員等務實高效的行動,標志著三國在打擊電詐領域的合作進入實質性階段。
其次,三國組成聯合工作組打擊電詐、網賭違法犯罪行為,相關方切斷某些地區的電力、網絡和燃油供應,癱瘓犯罪集團的基礎設施,并承諾加快涉案人員的移交流程。這意味著三國在《中國—東盟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和網絡賭博聯合聲明》框架下的共識進一步深化,區域性的法律協調從口頭承諾轉向具體行動。
再次,參與聯合行動的相關方面積極清除控制區內的涉嫌電信詐騙的人員,擠壓犯罪集團的生存空間,使其犯罪活動能力大幅下降。這種從合作抓捕到多邊治理方向上的轉變,打破了以往管轄權沖突的僵局,為跨境聯合執法提供了新范式。
這次聯合行動的成功,意味著中國與東盟國家在合作打擊電詐方面從“清剿”轉向“治理”,拓展了中國與東盟國家非傳統安全合作的內涵和范疇,標志著中國、東盟在非傳統安全治理領域邁入制度化協作的新階段。三國聯合打擊電信詐騙行動還實現了安全紅利的外溢,促成泰國等國旅游業的復蘇,也為《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實施掃清了安全障礙。可以說,中國、東盟國家合作打擊電詐,真正展示了多邊主義的有效性,為跨境犯罪治理提供了標桿示范,也為區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啟示。
中緬泰聯合打擊電詐的成果證明,唯有將合作從“危機驅動”升級為“制度驅動”、從“臨時響應”轉向“長久合作”,建立常態化的長期合作機制,才能根除跨境犯罪頑疾。應急式打擊極易陷入“打而不絕、死灰復燃”的困局,短期專項行動需與長期制度構建結合,方能鞏固成效。
著眼未來,中國與東盟國家應在現有合作的基礎上,形成打擊跨境犯罪的長效合作機制。一是要構建多邊、立體的合作機制,實現雙邊、多邊的法律合作、情報共享、執法擴容和監督問責體系推進,共同打擊區域內電詐、販毒、人口販賣等犯罪活動。二是科技賦能打擊電信詐騙,包括充分運用泰國推行的“生物識別SIM卡注冊”和“大額轉賬限制”,以及我國推行的國家反詐中心App等科技手段,從技術層面壓縮犯罪空間。三是解決電詐猖獗地區存在的貧困等社會問題,通過多邊合作,推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從根源上削弱滋生犯罪的土壤。唯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中國與東盟各國通力合作,才能鏟除電詐網賭毒瘤,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地區國家間的交往秩序。
在此次打擊電詐的聯合行動中,中國政府積極推動多邊合作,采取強有力措施打擊犯罪,體現了我國對海外中國公民安全和正當權益的堅決捍衛。這既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中關于“全力抓好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點舉措”的切實表現,也是維護中國—東盟共同利益的必然選擇,符合地區各國人民的共同期待,展現并踐行了全球安全倡議中的“共同安全”理念。未來,中國、東盟可以電詐治理為起點,構建涵蓋經濟合作、網絡安全、司法互信等領域的地區安全命運共同體。(作者是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涉外安保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