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如何實現創新發展
文 | 張林山 陳懷錦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
【研究報告】
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深入發展,平臺經濟迅速從電子商務等商品領域,網約車、外賣等服務領域,拓展至短視頻、云服務等更廣泛的虛擬領域,顯示出與新領域新業態高度耦合、協同創新的發展態勢。連日來,京東、美團等平臺企業在外賣、即時零售等領域展開遭遇戰,更是把平臺經濟的規范健康發展問題推向前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要求,“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更好發揮其在促創新、擴消費、穩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平臺企業不但能夠依靠其在數字技術、數據要素方面的積累和探索,匯聚市場主體和創新要素,加快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創新,也能夠通過發揮平臺優勢,推動前沿技術驗證應用推廣,加快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等新型生產要素融入產業鏈創新鏈,在孕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同時,更好發揮其在促創新、擴消費、穩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平臺經濟促進創新的主要機理
當前,全球平臺企業仍處于創新加速期,與傳統企業相比,其在原創性、顛覆性技術創新方面具有突出優勢。在傳統產業領域,顛覆性創新的發起者大多來自行業內部,而就平臺經濟而言,顛覆性創新經常來自產業之外,形成跨界競爭的特點,即使一些看起來市場地位牢不可破的行業龍頭,也往往會由于顛覆性創新的出現而受到較大挑戰。例如,大多數人都曾認為,電商市場已經形成阿里巴巴與京東雙頭壟斷的市場格局,但沒有料到拼多多另辟蹊徑迅速發展壯大;微信的市場地位也曾貌似牢不可破,成為用戶停留時間最長的App,但字節跳動以今日頭條和抖音等產品的崛起,迅速挖走了大量流量。
平臺企業創新頻率高,更加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中新技術迭代加速的特征。傳統產業的技術相對比較成熟,技術突變少,新技術多與原有技術存在相似性和演進上的連續性。即使出現顛覆性技術,當其成為行業的主導技術后,也會進入一段持續時間較長的技術穩定期。而在以數字經濟為基本構成要素的平臺經濟領域,會持續不斷地出現新技術并進入商業化階段,形成新產品或新的商業模式。平臺企業通常采用扁平化管理,決策鏈條短,能夠更快地響應市場變化,產品迭代速度加快。平臺企業還鼓勵用戶參與產品開發過程,通過用戶反饋快速調整方向,縮短了從概念到市場的周期。
平臺企業創新覆蓋面廣,有利于數字技術的廣泛驗證和大規模應用。數字技術是典型的通用目的技術,具有得到廣泛應用、進行持續的技術改進、可以在應用領域促進創新等特征,不僅能夠在多個行業甚至國民經濟和社會的更廣泛領域獲得使用,而且會使其他產業在產品形態、業務流程、產業業態、商業模式、生產方式、組織方式、治理機制等方面產生顛覆性變革。平臺企業創新覆蓋面廣,擁有龐大的用戶基礎,一旦新技術在平臺上得到了驗證并證明其價值,就能夠實現快速規模化應用,快速將重大技術創新轉化為社會生產力。
平臺企業通過構建產業創新生態,有利于實現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平臺企業能夠為創業型科技公司提供云、數據智能產品、豐富的SaaS(軟件即服務)應用等創新基礎設施,使初創企業專注于技術和產品創新,顯著提升新企業孵化能力,催生一批科技獨角獸企業。而這些數字原生企業,隨著公司市值快速增加,也逐漸成為細分領域的科技領軍企業。如上海米哈游公司,是一家在云上成長起來的元宇宙公司,2012年創立之初就以“輕資產”方式在公共云上實現了全球化服務能力,并在2022年實現利潤超過索尼的PlayStation。平臺企業能夠通過工業智能基礎設施夯實產業智能化的生態底座,探索普惠、個性、低成本、高效能、共生長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實現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和產學研深度融合,形成持續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良性循環。
平臺經濟在促進創新方面遇到的挑戰
當前,我國平臺經濟在促進和引領創新方面已經取得一些成效。比如,平臺企業在人工智能等科技領域研發進展加速推進,一批平臺企業均已發布AI大模型并落地應用;在芯片領域,也已經自主研發不少行業前沿產品。另一方面,平臺企業也在推動平臺上初創企業和新技術的創新發展,比如加碼人工智能等科技領域投資和孵化。我國頭部10家平臺企業在人工智能、游戲和醫療健康等領域的投資呈現出顯著增長態勢。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平臺企業在促進自身創新發展,尤其是在推動平臺上初創企業創新發展方面,還面臨不少挑戰。
在推動平臺企業自身創新發展方面,一是面臨芯片與數據“卡脖子”問題。大模型開發訓練和迭代離不開高端芯片,而其供應容易受國際形勢影響。與此同時,缺乏準確、完整、及時、可靠、一致的高質量數據,也制約著我國人工智能的發展。二是算力基礎設施布局有待加強。我國前瞻性地布局了新型基礎設施,但仍存在智能算力和超算算力不足、算力資源分散等問題,“私有云”“專屬云”更受青睞導致算力產業碎片化和軟件服務碎片化,無法形成有競爭力的算力體系。三是專業人才特別是頂級人才緊缺。近年來我國圍繞人工智能部署設立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不少高校開設了人工智能學院、專業,一些平臺企業也與高校合作成立項目共同培養產業人才,但總體上我國AI人才缺口巨大(超過500萬人),特別是精通算法和工程實現的頂級人才非常稀缺。
在孵化新企業、推廣新技術方面,頭部平臺企業投資仍保持謹慎態度,且企業的投資分布也偏向追投老項目;部分平臺企業在針對大數據殺熟、算法牢籠、隱私保護等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上,多被動式、臨時式處理,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一些平臺企業形成排斥性更強的信息生態系統,限制競爭從而保護其自身利益;還有一些平臺基于算法、數據,在自身架構空間內掌控的“私權力”日益增強,侵害了“市場內用戶”的合法權利。與此同時,平臺經濟監管仍處于調試期,平臺企業推廣新技術孵化新企業還面臨預期不明等問題。為此,在立法層面,需要為其在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型配置以及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方面形成良好的法律規范框架,減少經營中面臨的政策風險。在執法層面,增強平臺監管執法規范性,讓平臺企業制定穩定的長期戰略規劃,增加探索顛覆性科技創新與新型商業模式的創新積極性,促進新質生產力的形成與發展。針對各平臺存在的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力、網絡信息監管不嚴等問題,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實施精確化執法原則。
在構建創新生態方面,我國平臺經濟已形成以C端消費、橫向擴張為主的流量經濟發展模式,雖然近年來平臺企業差異化競爭逐漸顯現,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低效競爭,尤其體現在頭部平臺,為此需要進一步實現創新生態的協作。此外,平臺企業參與創新生態構建仍存在隱性壁壘。比如,在現有國家項目規劃、技術路線論證、技術成果鑒定方面,民營企業參與度和話語權有待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有待進一步加強;等等。
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的協同路徑
首先,實施人工智能戰略,夯實平臺企業推動前沿技術創新的“底座”。一是建立健全人工智能發展的新型舉國體制。區分人工智能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加快形成政府為主導的基礎研究+企業為主體的應用創新的協作創新體系。支持有實力的平臺企業參與研發攻關、賦能各行各業,鼓勵平臺企業投資初創企業,孵化新業態新模式,引導平臺企業差異化布局、產業鏈協作。二是推動高質量訓練數據開放和共享。加大政府和市場協同,合理解決知識產權問題,構建包括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高質量電子圖書、高質量音視頻、多渠道行業應用數據及互聯網開源數據資源等多源多模態的國家級數據資源匯聚平臺。支持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行業領軍企業等主體以揭榜掛帥形式優先、低成本使用。三是加快公有云建設和云算力發展,繼續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建設,引導算力資源的集中化和高效利用。政府和央國企要在“公有云”市場培育中發揮引領作用,利用規模效應降低算力成本,加強企業間適配能力。地方智算中心的建設應選擇PPP(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同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模式)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算力技術產業發展,降低算力器件、運營維護、開發部署等總成本,讓中小企業消費得起高品質的算力服務。
其次,健全新業態治理規則和機制,優化平臺企業推廣新技術、孵化新企業的制度環境。一是優化平臺經濟的營商環境。穩定平臺經濟預期,盡快明確平臺經濟投融資的領域邊界、審批對象、審批流程,建立明確的互聯網平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二是構建平臺經濟發展與治理的長效機制。從頂層設計看,要系統評估和審視我國已有的互聯網平臺監管政策,加快出臺國家層面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數字經濟的發展與治理,以防止平臺經濟和數字經濟領域出現政策的“合成謬誤”和“分解謬誤”。三是強化前沿技術風險預判和治理體系建設。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則,加強對AGI(人工通用智能)等前沿技術發展安全風險的研判,根據風險問題適時調整相關技術和產業發展策略;建立“監管沙盒”機制,提供相對包容的空間與彈性的監管方式,形成市場創新者、監管者與消費者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再次,健全平臺企業創新機制,更好發揮平臺企業創新生態構建作用。一是優化大型互聯網平臺科技創新生態。加強數字經濟全產業鏈生態布局的頂層設計,通過專項資金、政策支持、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和支持互聯網企業轉型產業生態創新,為中小企業創新提供機遇、生態和保障。二是要引導和推動平臺企業制定差異化和專業化發展戰略。引導平臺明確市場定位,專注細分市場,根據自身優勢提供差異化的服務以滿足用戶的需求,在重點功能上持續創新商業模式,打造競爭新優勢。三是向平臺企業開放更加豐富的應用場景。探索支持場景試點工作,分級分類探索開放智慧醫療、智慧城市、國資央企供應鏈等重大應用場景,鼓勵平臺企業探索數據要素向重大場景轉化的新技術和新路徑,降低企業獨自進入新興產業領域的成本與風險,集群式塑造新興產業發展新動能。四是推動大型互聯網平臺成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支持平臺企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專項,鼓勵平臺在AI芯片、云計算、人工智能、量子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等領域進行原創性創新,開展引領性科技攻關。支持平臺企業成立國家產學研創新實驗室、發展開源社區、引進全球頂級專業人才等,為平臺型技術創新生態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