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標”與“小目標”:腐敗治理成功的邏輯
對于腐敗和腐敗治理的研究,大多數(shù)從具體腐敗行為這一角度切入,將著力點聚焦在個體性腐敗上。但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蔣來用所著的《“大目標”與“小目標”:腐敗治理成功的邏輯》一書,采用了不同于一般的方法,將腐敗作為一種客觀的社會現(xiàn)象來理解和把握。
《“大目標”與“小目標”:腐敗治理成功的邏輯》 / 蔣來用 著
決策層認為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這與反腐敗成功是否矛盾和沖突?反腐敗的目標如何選擇和實現(xiàn)?在標準選擇中是采用工具理性還是價值理性原則?本書將結合中國的反腐敗實際回答這些問題。
本書首先對腐敗的定義進行了界定,對腐敗的特征作了概括,在此基礎上對腐敗程度和反腐敗成效測評的標準進行了研究,這套標準也借鑒了信用評級、誠信體系等領域的研究。
本書運用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統(tǒng)籌、“大目標”與“小目標”兼顧的判斷標準,選擇歐盟、瑞典、中國作為個案進行重點剖析,讓判斷反腐敗成功的標準更加清晰和具體化,充分證明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來的反腐敗實踐是成功的。
本書研究了腐敗程度和反腐敗成效的測量標準和方法,從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兩個維度提出腐敗治理成功的評判方法,認為腐敗治理需要同時兼顧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人民幸福的“大目標”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小目標”,深入分析了人口與經(jīng)濟發(fā)展對腐敗治理的影響,選擇歐盟、瑞典等個案進行比較研究,證明了中國在人口眾多和經(jīng)濟較為落后的背景下成功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反腐敗之路的邏輯適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