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太湖邊,大量傾倒在當地的建筑垃圾堆積成山(7月6日攝)。
2016年6月中下旬,4000余噸建筑垃圾從上海非法轉運至蘇州太湖地區,無論是建筑垃圾產生地、消納點、轉運碼頭與船只均無備案。7月14日,又有兩艘裝載建筑垃圾的船舶在江蘇海門被查處。這兩起事件引發了社會關注,一方面,城市建筑垃圾產生量大;另一方面,目前的處理機制存在諸多短板。
上海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數據顯示,2016年1到6月份,上海建筑垃圾申報總量達3915萬噸,是同期統計的生活垃圾重量的12倍。該局廢管處處長鄒華告訴記者,最高峰時,上海4天產生的建筑垃圾就能堆出一座金茂大廈。但是,上海本地建筑垃圾消納場所的處理能力基本飽和。
基層官員及專家表示,目前建筑垃圾的處理基本靠市場化,因為建筑垃圾本身也是可利用資源,因此產生方和需求方往往會直接對接。但目前已經“市場失靈”:一方面,特大城市的建筑垃圾嚴重過剩,建筑垃圾跨區域流動也受到環保約束的限制,市場無法確保建筑垃圾的合法流動,亟需跨區域的多部門聯合治理形成合力,避免建筑垃圾對環境構成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將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新型企業,由于原料來源、產品銷路等問題,生存狀況普遍艱難,對這一類型的企業必須加以扶持,實現建筑垃圾的循環利用。
新華社記者 丁汀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