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承辦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109件,已于2015年8月全部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代表反饋滿意度100%。
最高檢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最高檢在承辦109件建議時,采用了多種形式與代表進行全面溝通,獲得代表肯定。如就代表提出的有關預防職務犯罪和打擊貪污受賄犯罪的建議,先后邀請10余名代表赴江蘇、安徽實地調研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和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在辦理《關于將旗縣級檢察院派出院納入檢察系統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軟件管理的建議》時,組織專人赴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與代表進行當面座談交流。針對協辦的建議以及對代表提出的供工作中研究參考、不需要書面答復的建議,最高檢也結合代表建議內容,采取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逐件與代表聯系溝通,介紹相關檢察工作的開展情況和答復意見,贏得代表們的一致好評。
這位負責人表示,通過吸收采納建議,以及辦理中代表們提出的合理化內容,最高檢的相關工作增強了工作實效。如針對23名代表提出增加國家財政撥付國家檢察官學院的專項培訓經費額度,加強邊遠山區基層檢察官隊伍建設要求。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就西部及少數民族地區基層檢察官短缺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并以會議紀要形式,提出了多項解決措施,通過雙向掛職鍛煉等方式加大了對少數民族地區檢察機關的人才支援力度,在2015年修訂《關于深化檢察改革的意見》時增加了“規范派出檢察室設置標準、職能定位和職責權限,明確派出主體,完善審批程序”的改革任務要求。
2015年,最高檢將不涉及秘密的主辦、獨辦、分辦建議的復文全部在代表聯絡專網和門戶網站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共公開建議復文41件,占最高檢主辦、獨辦、分辦建議的78.8%。楊孟辰